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5/13 18:01:03
条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学院中心任务和工作计划,认真拟订并实施学院团委工作计划,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并定期汇报工作。
第二条负责学院团委的全面工作。认真抓好团的思想、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院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指导各团总支工作;了解团的活动情况,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第三条依法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定期主持召开团委会议,全体委员会和团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第五条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团干部培训工作,选拔、培养并使用好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不断完善团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立足阵地,弘扬旋律,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选择有利时机,结合青少年特点,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创造性和特色的活动。
第七条加强对学院教工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青年教职工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提高爱岗敬业意识。从青年实际出发,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更好地凝聚青年,发挥教工团员在学院教育、教学中的先锋作用。
第八条了解掌握团的工作信息,积极组织团的工作研究活动;探索团的工作特点、规律、途径、方法,总结典型经验,并予以推广。
第九条负责拟定团的活动经费计划,审批使用开支。
第十条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发挥团委班子的集体作用,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委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能力,充分调动团委干部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负责协调好与学院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学院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团委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吸取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