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制订学院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中远期的共青团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条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思想武装团员青年的头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 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以强化服务意识为突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团员队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推优入党工作。
第四条 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觉悟高、素质强、观念新、作风好的共青团干部队伍。不断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第五条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己任,为青年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服务,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活动。积极开展学生艺术、文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报告和讲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
第六条 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方针,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和大学生志愿服务点,培养大学生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精神以及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积极指导各系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社团等学生团体开展工作。
第八条 负责团干部定级考评和各系团总支、各团学组织的工作考评,做好“五四”评优、表彰工作。
第九条 积极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积极为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第十条 做好学生、青年团员思想动态的调研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和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宣传调研工作成为反映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窗口。
第十一条 创建文明、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树立诚信、勤奋的校园精神,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的建设、改革与发展作贡献。
第十二条 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思想路线和教育方针。
第二条 学生会是代表学生的组织,是党委和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作为党委领导、团委指导的学生群众组织,充当着学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院解决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实际问题。
第三条 维护学生权益,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学生会作为全院学生的代表组织,必须充分维护学生的权益,把广大学生对教室、图书馆、食堂、社区的建议反映到相关部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使学院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学生动态,适时作出政策调整,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营造学术科技氛围,提高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学生会要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广泛开展讲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鼓励大家把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同学们的科研活动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成才。
第五条 聚焦学生关注问题,提高服务学生水平。学生会要围绕学生所关注问题开展相关活动,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面对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要营造鼓励同学就业创业的氛围,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好的平台,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同学们更好的适应社会做出贡献。
第六条 引导同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刻苦学习。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进一步加强对同学们的思想道德教育。
第七条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内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生会通过举办大型的、全院性的活动,服务于学生的成人成才,从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院学风和校风建设,维护学院校园稳定。
第八条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切实解决同学们在生活、学习、思想上的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愿望和要求,团结全院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文体活动,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章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全院学生社团会员的自治组织,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并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和帮助的所有在校注册学生社团联合体(简称“学生社联”)。主要职责是“引领社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条 协助学院团委制定学生社联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社团活动。
第三条 对外代表学院各学生社团,与各兄弟院校学生社联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联络,为社联争取各方支持。
第四条 对内代表各社团会员的利益,协调各社团关系,加强各社团交流合作。
第八条 定期对各社团的工作管理和活动开展进行监管和调配,学期结束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并予以评比和考核。
第九条 负责社联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各社团动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第十条 调查、了解学生的精神风貌及校园文化倾向,为社联的建设及活动开展提供依据。
第五章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全院学生志愿者的自治组织,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并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和帮助(简称“学生青协”)。
第二条 开展多形式的志愿服务教育活动,提高志愿者的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
第三条 组织动员全院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学雷锋活动。开展以“奉献爱心”为主题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走出校门,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奉献自我的风采。
第四条 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院公益、社区服务、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公共事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五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完善。
第六条 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学院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七条多渠道加强学院青年大学生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展青年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八条 围绕学院发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大的事情,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学院做好工作。
第九条 维护和代表协会及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并努力提高志愿者行动的层次。
第十条 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行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 面向全院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青年志愿者队伍,并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第六章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整理、归档、立卷工作;做好办公室办公用品和报刊资料的领取、订阅、购置工作;负责来信、来函的处理,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办公区的安全维护工作。
第二条 协助学院团委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和维修工作。
第三条 制定办公室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第四条 负责会务工作,做好学院团委召集的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记录等工作;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学院团委文件、通知的传达。
第五条 做好学院团委工作会议的考勤,严肃会议纪律。
第六条 按照办公室的队伍建设,组织办公室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 按照学院团委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负责起草和制定办公室学期工作计划,负责办公室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一条 执行学院团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组织部、各系团总支组织部门会议,传达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文件精神,布置落实组织工作。
第二条 制定每学期团的组织生活计划,指导各级团组织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考核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第三条 负责对学院团委、各系团总支主要团干的考核与管理,加强对全院各级团干部的培养、指导和考察,定期办好团干培训班(“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班),提高基层团干部及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 抓好团内奖惩工作,及时掌握团员中的先进典型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对违纪团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受理团员申诉。
第五条 全面掌握学院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定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第六条 参与研究和制定团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收缴团费,接转团组织关系,协助做好团籍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团员档案的归档;全面掌握学院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团支部数量及人员构成等),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年底上报学院团委。
第八条 定期开展团员青年思想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反馈。
第九条 按有关规定和学院团委要求,负责“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以及推优入党工作。
第十条 协助团委老师处理团委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完成学院领导和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一条 围绕学院团委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条 负责承办校内各项文艺、体育竞技类活动的开展。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并具体协调和安排各团总支文体部主办的文体活动。
第三条 具体负责文娱骨干的岗位培训工作,发现和培养文化艺术骨干,组织和指导艺术团体开展工作。
第四条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组织文娱骨干与兄弟院校举办联欢活动,促进工作交流。
第五条 配合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工作,做好沟通衔接。
第七条 承办学院团委领导安排的重大演出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和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一条 根据学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运用多形式宣传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配合学院团委各部门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办好橱窗板报,并做好相对应的海报宣传工作。
第三条 宣传好人好事,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意见。
第四条 对各种学生刊物及海报、宣传标语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其内容健康。
第五条 调查、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工作方案和计划,探索和加强团的思想教育工作的规律、理论和经验。
第六条 监督和管理校园宣传阵地,规范宣传橱窗、黑板报的管理,禁止乱张贴和“牛皮廯”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宣传秩序。
第七条 积极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等。
第八条 针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如举办形势教育课、征文比赛、黑板报比赛等。
第九条 负责学院团委有关刊物的出版工作及协调所属刊物的出版工作。
第十条 监督和管理学院各基层团组织的宣传组织部门,指导其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第一条 对学院校园文化的工作和活动及时准确的报道,积极宣传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宣传学院关于校园文化方面的政策方针,及时报道学院内各学生团体的最新工作动态和活动新闻,以便广大学生更直接更具体的了解相关资讯。
第二条 在播出节目内容上严格把关,确保校园广播的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主旋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 坚持贴进实际,贴近师生,贴近校园的宣传原则,紧跟国际国内形势并始终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广播宣传。
第四条 负责广播站播音员的招聘、选拔和培养工作,以达到训练学生口才、提高学生播音工作能力的目的。规范广播站管理,制定广播员工作细则,实行量化评定。
第五条 丰富广播节目的内容,让老师与同学在繁忙的工作和学习之余享受休闲时光同时也让同学们扩大知识面、了解校内外各种信息。
第六条 负责广播设备的购置,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对广播线路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安排值周,对广播站的安全和卫生进行检查。
第七条 加强与有关部门、学生团体的联系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学生团体做好校园文化建设,为学生提供一个发展自我,表现自我,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