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5/13 18:00:25
第二条 负责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条 负责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四条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搞好思想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第五条 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团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团委书记组织好“五四”等各项评优表彰的评选工作及“团代会”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协助管理团委经费的计划及支出,收缴团费,定期公开活动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 负责管理学院艺术团,组织校内的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汇演及交流活动。
第十条 负责学院团委的文件起草工作。做到所写材料内容翔实、文理通顺,能实事求是地、全面地反映问题的实质。
第十一条 负责信息工作。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报,日常工作信息上报及时,所写信息能反映问题的实质,协助抓好学院团组织的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 总结推广团的组织工作经验和典型;督查基层团组织贯彻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情况,检查团的组织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指导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站等学生团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活动。
第十五条 定期向团委书记、团委会汇报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