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机电青年网

组织建设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作者:本站原创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14-05-13 点击: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5/13 18:00:25

条 在学院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的工作。

第二条 负责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条 负责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四条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搞好思想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第五条 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团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做好团员证的注册及制订团员青年花名册。

第七条 协助团委书记组织好“五四”等各项评优表彰的评选工作及“团代会”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协助管理团委经费的计划及支出,收缴团费,定期公开活动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 负责管理学院艺术团,组织校内的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汇演及交流活动。

第十条 负责学院团委的文件起草工作。做到所写材料内容翔实、文理通顺,能实事求是地、全面地反映问题的实质。

第十一条 负责信息工作。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报,日常工作信息上报及时,所写信息能反映问题的实质,协助抓好学院团组织的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 总结推广团的组织工作经验和典型;督查基层团组织贯彻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情况,检查团的组织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指导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站等学生团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活动。

第十四条 做好接待来访和外勤工作。

第十五条 定期向团委书记、团委会汇报团的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