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4/16 15:20:59
条 为了加强和改善我校团的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使我校团的自身建设和团的各项工作逐渐走上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制定本细则的主要依据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发(1989)12号文件,赣青联字[1990]14号文件、赣青字[1991]11号等有关文件。
第三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引导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学校共青团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我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团员青年,在教育实践中把团员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目标进行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各项活动,坚持工作到支部,全面抓落实的方针。
第六条 学校各级团组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行政工作指导和帮助,接受团员青年的民主监督。
1、学生以班级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可设若干团小组。教职工设立一个教工团支部。
第八条 学校团的领导机关是团员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委员会由团员代表大会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并报校党委和行办团委审批,委员会任期二年。
第九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或系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人,委员2-3人;总支委员会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一人,委员5-9人,支部委员报团总支审批,团总支报团委审批。
第十第 校团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团内重大问题都要由团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团委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决定的主要措施。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团组织基本任务和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积极配合党政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全体青年。
1、 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观念教育团员青年,反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一切不良行为,通过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活动,帮助团员青年正确处理面临的各类问题,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每学期初,团委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计划,并根据学习情况组织辅导报告。
2、 坚持对团员的团性教育,每年举行一次团的基础知识竞赛,一次重温誓词活动,“五四”期间举行“红五月”大合唱、演讲赛等系列活动,督促团员履行义务。
3、 引导团员青年在日常生活、义务劳动、勤工俭学等活动中,自觉养成热爱祖国和爱惜劳动成果,培养讲文明、守纪律、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4、 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每年以三月的“青年志愿奉献月”为龙头,全面推进全校性的学雷锋活动。
5、 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先进事迹传统教育报告会,每年不少于2次。
6、 切实组织好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社会实践内容,每次社会实践都要认真总结,均要举行“报告会”或成果展览,汇编一期优秀实践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团委积极地协助业余党校办公室做好前期招生报名工作。
第十三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切实加强团的理论研究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一个以团的专职干部为核心的理论研究群体,努力办好《团讯》,团委每年召开一次团的工作研讨会,使我校的理论研究工作真正起到为团的工作的决策和校党委决策提供理论依据的作用。
第十四条 因地制宜地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活动,支持和指导各类社团的有益活动,使青年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见识。
第十五条 以《团章》为基本教材,经常对团干部和团员进行团课教育。团委成员、团总支委员每年团的业务培训不少于七天,团支部干部每年团的业务培训不少于五天。
第十六条 切实加强团支部建设,团委、团总支要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团支部的工作。
1、 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制度,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
2、 严格“三会二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支委会、团小组长会每月不少于两次,团员评议每年四月进行一次,每年在团员评议后进行团员注册。支部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团课教育。
3、 团支部定期将工作计划、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报团总支,每学期向支部大会总结汇报工作一次。
4、 严格按照团员发展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发发展工作,发展团员坚持标准,严禁突击发展。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五四”前夕进行总评。“五四”进行表彰奖励,并授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 认真做好团组织班子的组建和团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团委负责团总支的组建、调整,团总支负责团支部的组建、调整。每年九月份总支、团支部进行换届改选,每年第四季度举行一次离团仪式,并进行重新登记。
第十九条 严格按《团章》及《共青团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处理违纪团员。
第二十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要求全体团员自觉遵守,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1、 交纳团费是团员履行义务、保持与团的联系、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具体表现,每个团员必须每月交纳团费一次,团总支每季度集中向团委交纳一次。
2、 团费主要用于支付订阅团报、团刊,团员团干培训,举办各种活动,表彰奖励团内先进等方面费用。
3、 团委每次在团代会上汇报团费的收缴和支出情况。
1、推荐的团员必须是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具备建党对象条件的优秀团员、团干
2、推荐人选要经过支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征求党政部门和团内外群众意见,认真填写《推荐表》。
3、支部、总支签署意见后,将《推荐表》报团委,团委考察认可后,再向党组织推荐。
1、团委书记是党员且适宜的、必要时应参加党委会,是党员而不是党委委员,列席党委的有关会议,团总支书记是党员的,应参加党总支委员会。
2、各级团组织参与学生的操行、奖学金、三好、优干的评定,参与对学生奖惩的工作。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1、对下级团干部的任免和团员、团干的违纪处理提出意见。
2、对党总支、党支部重视团的工作情况向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向党政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对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生、向社会推荐毕业生提出建议和意见。
4、对优秀团员青年的表彰、奖励、晋级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七条 团支部接受班主任的工作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团总支尊重班主任对团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班主任应帮助团支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尊重上级团组织的意见,协调团支部与班委会的关系。
第二十八条 团支部在班级里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的作用,团支部支持班委会开展日常工作,并通过自身的思想和组织工作把学生思想工作做好,与班委会共同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作务,班长原则上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第二十九条 团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党委、上级团组织指示、文件精神,总结上一阶段工作,研究和布置下阶段落工作,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三十条 每月上旬召开团支部书记工作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团支部工作情况和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检查前一阶段的工作,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三十二条 团总支、团支部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底,各总支、支部将当月和下月计划以书面表格形式报到团委。
第三十三条 坚持团委干部、团总支书记联系一个团支部制度,深入基层,疏通和拓宽联系团员青年的渠道,团委要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第三十四条 每学期初要专门研究一次教工团的工作,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坚持和帮助教工团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校团委活动经费采取行政拨给和自筹相结全的办法解法,按有关规定,行政拨款每年每人3-7元,自筹经费的方式有:勤工俭学、有偿服务、社会赞助、团费留用部分等。
第三十六条 团的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团的活动,经费紧张时应把经费首先用于干部培训和团员政法理论学习,团的组织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