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3/29 0:00:0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通知精神,不断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工程制图能力和计算机软件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学院形成人人学技术、个个争的良好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上半年举办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具钳工、普通车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工(仅限数控专业学生报名)、制图员(机械)、制图员(土建)、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和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仅限应用电子专业学生报名)、英语听说能力、软硬笔书法、中文演讲等十二个职业。
各职业技术理论竞赛时间统一为4月17日(周三)14:00~16:00;各职业操作技能竞赛时间由各系(处)赛务组制定,英语、书法、演讲等三项基本技术竞赛时间由院团委制定,原则上在5月17日前全部完成。
已完成竞赛职业相关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和相关操作技能实训教学的在校大专生。
各职业均以国家颁布实行的高级(三级)职业标准为竞赛标准和命题依据,以学院现用教材(软件版本)为主要参考资料。
1、各职业的竞赛分为技术理论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个部分,并根据技术理论竞赛成绩确定选手的操作技能竞赛资格。各职业的操作技能竞赛资格确定办法由各系(处)赛务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技术理论竞赛形式为笔试,竞赛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技术理论竞赛得分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2~4小时,竞赛形式为工件(装置、技术图样)的加工制作或设备故障检修,操作技能竞赛得分占总分的70%。
3、各职业及基本技能竞赛均以选手的总分为依据排定竞赛成绩的名次。
1、各职业理论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系(处)协助。
2、各职业理论和操作试卷的命题、复习范围的制定和公布、操作竞赛的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竞赛的成绩评定等工作,由各系(处)赛务组分工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机械工程系承担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等职业的有关工作。
电气工程系承担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等职业的有关工作。
信息与管理工程系承担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土建)等职业的有关工作。
院团委承担英语听说能力、软硬笔书法、中文演讲等基本技能的有关工作。
1、各职业按操作技能参赛人数的5%、10%、20%比例设立一、二、三等个人奖,基本技能竞赛按1、3、5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院将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各职业的一、二、三等团体奖。一、二、三等团体奖的数量按各职业操作技能竞赛参赛班级数的5%、10%、20%比例设立,并以班级参赛选手所取得的个人名次折算成分数,按班级总分确定团体奖等级。对获得团体奖的班级,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制图员(土建)、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等参赛选手和班级数量较少的职业,其个人奖、团体奖的设立由承担竞赛组织工作的系(处)赛务组制定具体方案,报学院竞赛组委会批准实施。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填写《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月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各职业每班限报5人[制图员(土建)、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基本技能竞赛除外],每人限报一个职业。
2、各班级必须在2013年4月8日之前将报名表上交所在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4月10日将报名表上交院团委,以便统计汇总,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