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7年上半年团费的通知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3/6 16:14:50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请各团支部做好2017年上半年团费的收缴工作。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团组织各项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保证。按照要求学院的团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2元(含系团总支活动经费0.6元,含指导老师考核费用0.2元)。新团员在填完入团志愿书之后,按照工本费10元收取(含新入团工本费3元,新入团团费每人4元,含系部新团员培训费3元)。
三、团费缴纳时间:2017年3月17日(请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过期不候)
1.各系按照各团支部青年团员登记表核实的人数收取团费。
2.各系团费收缴完毕后统一上交给院团委,由院团委开取收据作为凭证。
3.各系督促各团支部要按照实际团员数如实缴纳好团费,以系为单位列表上交名单。
4.各系团总支在收到通知后,应传达给每一位团员,并认真落实以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