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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办公室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作者:本站原创 责编编辑: 发布日期:2014-05-14 点击: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办公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5/14 8:53:15

章 会议制度

条 学院团委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学院团委部长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各部门成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会议)。

第二条 学院团委各类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中不得擅自离席。

第三条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议纪律,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会议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携带与会议无关的娱乐用品进入会场,各种通讯工具应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第四条 学生办公室对会议进行考勤,并对会议内容作好记录归档。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院团委会议、活动考勤记录由学生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学院团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相关负责人必须各司其职,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每次活动之前、之后由学生办公室定时签到,确保完整性。活动过程中,由办公室不定时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连续性。

第七条 学院团委会会议,由学生办公室负责签到和考勤。

第八条 每次会议考勤、活动考勤记录将纳入工作年终考核。

第九条 出勤细则

(一)按时到会的为正常出勤,无故迟到和早退达两次者记为缺勤一次。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勤并落实相关请假手续的不记为缺勤。

(三)无故缺席或会后不能给予合理缺勤理由的记为缺勤,记载缺勤达三次者学生办公室可以上报院团委予以除名。

(四)学院团委委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并相互监督。

第三章 请假制度

第十条 学院团委委员在值勤、会议和活动时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书写请假条并事先向院团委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学院团委成员请假,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于本部部长或副部长。经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部长或副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学院团委学生办公室备案,反之,经审查后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以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条须在值勤、会议或活动之前交学生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一)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缺席处理。

(二)学院团委成员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两次,每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八次。

(三)请假条必须本人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若因请假而不能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须事先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好,避免有拖延工作的现象发生。

(四)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相关部长或负责人,事后须补写请假条。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留底,否则在考勤统计中按缺席处理。

(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六)每学期公布一次考勤情况,每学期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按自动除名处理。

(七)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考核时间:期中、期末对所有干部集中考核两次,并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

第十四条 考核形式:学院团委干部考核实行积分制。85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淘汰制,被淘汰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

(一)考勤(40分)

1、值班考勤(15分)

(1)按学院团委学生办公室值日安排,被安排值班人员应该到办公室处理相应事务,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或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到处理。一学期请假3次以上(含3次)扣3分。

(2)团委当日值班干部负责清洁和保持办公室卫生。办公室环境脏乱差每人次扣0.5分。

2、会议考勤(15分)

学院团委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内部会议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扣0.5分,迟到10分钟以上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者一次扣2分。病假或事假应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院团委全体学生干部例会一学期请假3次以上(含3次)扣3分。

3、活动考勤(10分)

学院团委集体活动,各部门成员必须到场,病假或事假应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旷到一次扣2分。一学期请假3次以上(含3次)扣3分。

(二)部门工作(30分)

1、凡学院团委安排的工作,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工作失职者每人次扣2分。

2、凡学院团委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迟交一天者扣1分,迟交两天者扣2分,迟交3天以上(含3天)者扣3分。

(三)干部纪律(10分)

1、开会违反会议纪律者(如:会议上接私人电话、发短信等)每人次扣1分。

2、因旷课、打架、斗殴等一切违反学院校规校纪,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

(四)学习成绩(10分)

专业成绩合格者计6分,良好者计7.5分,优秀者计8.5分。

(五)加分

1、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凡取得一等奖学金者每人次加3分,取得二等奖学金者每人次加2分,取得3等奖学金者每人次加1分。

2、在工作上有创新,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者加3分。

3、积极帮助他人,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突出者加3分。

4、被学院通报表扬者每次加1分。

(六)办公室考核

院团委全体学生干部由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主任由院团委书记和团委老师考核。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奖

(一)活动筹备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者,在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体现学院团委良好形象者加2分

(二)例会或平时受表扬者,签到考勤仅二次请假者(一学期)加3分。

(三)签到考勤仅一次请假者(一学期)加4分。

(四)全勤者(一学期)加5分 。

第十七条 惩

(一)不爱护学院团委物资财产者,值班后不打扫卫生及打扫卫生偷懒者,值班过程中待人接物生硬不礼貌,造成恶劣影响者扣2分。

(二)工作延误者,外联工作中给他人造成不好印象者,对学院团委活动表现出无所谓、不关心甚至抵制参与者、对学院团委分配的工作推委者、将学院团委物品私自占用者各扣2分。

(三)办公室账务管理混乱,物品管理不清或考勤人员私自舞弊者,文档管理不当造成遗失或不清、私自篡改办公文件、文档信息者,以学院团委名义欺压、打击报复同学(违反其中一项)扣3分。

(四)开除团籍

1、多次与人打架斗殴、不遵守校纪校规、惹事闹事者。

2、给院团委形象造成重大损害者,如以院团委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十八条 考勤扣分:

(一)无故不签到1次扣一分,2次扣二分,依次类推。一学期3次未签到者劝退。

(二)请假需在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并说明理由,否则记一次缺勤记录。事假需班主任证明(学期内请假不允许超过5次),撒谎请假被查出扣5分。

(三)值班人员无故不值班1次扣2分,不值班但签到扣1分,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或早退扣0.5分,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无故私自外出半小时以上者扣1分(有事外出需请假),例会无故不到,代人签到者一经查实两人均扣2分。

第十九条 注意事项:

(一)奖惩分数分别由单项活动负责人提名打分,部内活动由部长提名打分,办公室有关活动由办公室主任打分,奖惩制度分数统一管理。

(二)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学院团委者必须递交辞职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退出。

(三)7:00—7:30期间各委员下班通知当晚事情,通知之后应回本班上晚自习,(除值班及重要事情之外),不得借学院团委办公的名义无故不上晚自习,如有发现此情况者,次严重警告,第二次则对其进行劝退。

(四)学院团委所有成员评优及推优直接与本人工作量挂钩。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组织部管理制度

章 总则

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学院共青团的工作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组织部人员编制及职能

第二条 编制:部长:1名 副部长:1-2名 干事:8-10名

第三条 部长: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主要工作方向,负责本部成员的选拔和调配工作,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

第四条 副部长:是部长工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并负责组织部的档案管理。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活动的考勤。负责组织部内部日常工作及人员安排,并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的起草及工作汇报。

第五条 干事:遵循部长及副部长的各项安排,依据工作职责对团活动进行检查,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对青年内部的意见和封建主义进行收集整理。组织团员教育性活动等。

第三章 日常行为规范

第六条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第七条 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八条 极力维护本部门的形象与利益,个人行为不得有损本部门形象。

第九条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工作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组织部成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并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上勤奋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凡值班、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

第十二条 严禁组织部各成员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对活动经费进行贪污等现象的出现。如有违犯,追究相关责任,并做退部处理。

第十三条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爱护一切属于学院团委的公共财产。如有违犯,给予警告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部对新干事进行一学期试用考核,考核内容涉及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主要有:

(一)宿舍卫生要达标。

(二)人际关系要融洽。

(三)考试成绩不挂科。

(四)工作态度要积极,考勤情况要良好。

以上四项必须做到,否则将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 年终对所有成员进行评比,优异者给予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在工作职务上适当调整。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文体部管理制度

章 工作制度

条 本部门每周星期三中午12点在学生办公室开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第二条 部门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有事假、病假,请在会议前一天告知部长或副部长,若无故缺席三次者,将给予退部处理。

第三条 本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可帮助本部门内其他干事一起工作。

第四条 在每一次的活动开展后,干事应向部长汇报工作,并写一份自己的工作小节。

第五条 干事应积极要求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以更好的姿态融入其中,在工作中应与其他干事应和睦相处。

第六条 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干事,尽量让每一位干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文体部注入新的活力。

第七条 部门成员有参与部内评优、奖励、提拔、退出的权利、有参加文体部组织承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有配合部长、副部长和其他部员参加部内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 部门财务管理

第八条 对文体部现有的财物(包括各类演出的服装、道具,以及舞台布置的材料)进行归类管理。

第九条 将每次活动所购买的物品进行登记好,纳入文体部财物管理。

第十条 开展活动若须购买物品,必须由部长或副部长与部门中的干事(至少一名)同去,所买物品必须开发票,经购买人签名向院团委报销。

第三章 文体部成员守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 文体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主动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与自我提高处事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部门人员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 文体部成员应具备奉献、无私、配合的意识,同舟共济,共同提高。

第十三条 文体部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宣传部管理制度

章 总则

条 宣传部在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学院团委负责,受学院团委监督。

第二条 学院团委宣传部以“宣传、教育、求实、奋进”为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立足本职、拓宽视野,全面开展学院团委的各项宣传工作。

第三条 学院团委宣传部是院团委下设的宣传部、组织部和文体部、信息部等四个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学院团委各项工作与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为规范学院团委宣传部工作而制定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学院团委宣传部由部长、副部长和宣传部干事组成。

第六条 宣传部干事自愿报名,推荐上报至部长处,经考核通过后方可录用。

第七条 换届选举,宣传干事名单确定后需报院团委学生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八条 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学院团委的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

第九条 配合学院团委各部门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办好橱窗板报,并做好相对应的海报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宣传好人好事,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意见。

第十一条 对各种学生刊物及海报、宣传标语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其内容健康。

第十二条 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 部长:负责宣传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宣传部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方向,审批宣传部经费并交由办公室报销,定期组织宣传例会,协调学院共青团内的宣传工作进度。

第十四条 副部长:协助部长组织宣传部的日常工作,及时向部长反映宣传部的最新动态,提出对宣传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宣传部的总体考勤工作,监督各干事日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 宣传部干事:受部长和副部长的直接领导和监督,工作对学院团委宣传部负责。

第五章 干事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上进心和自信心,把纪律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第十七条 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

(一)每期的海报设有一个负责人(宣传部所有干事进行轮流,干事须服从责任人安排)。

(二)负责人的工作要求: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领取钥匙、登记“宣传用品使用表”、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每期的宣传工作。每次任务结束后,做好参加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将办公室的钥匙归还部长或副部长,并向其汇报工作情况,由部长或副部长对此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重视“效率、质量”,及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及时反馈团员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九条 每学期末,部门负责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其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第六章 会议与考勤

第二十条 适时总结经验,改善工作,形成统一、正确的近期工作计划,及时准确、有效地组织管理院团委宣传工作,院团委宣传部定期组织宣传部会议。

第二十一条 会议的参加者包括部长、副部长及所有宣传部干事;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统一安排近期工作

(二)确定约稿内容、对象

(三)总结近期活动状况,活动信息,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 参加例会者不准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请假,会后主动了解例会情况,保证本部门宣传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二十三条 有无故迟到者、缺席者,如实记入会议记录,累计到规定次数时,视情节给予酌情处理。

第七章 部门财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便于管理与有效地保管宣传部财产,宣传部工作室的钥匙由部长负责,干事轮流管理,如有需要使用办公室者,必须向部长请示,填写借用单并及时归还钥匙。

第二十五条 宣传用具在使用期间应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珍惜爱护宣传用品,每次使用后则应加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 宣传部对于需要添置的物品,应提前统一上报至部长处并及时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

第二十七条 制定宣传部工作室责任书,由部长负责,使用工作室时应妥善保管工作室中的一切物品,部门干事定期轮流打扫办公室的卫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团委宣传部通过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学院内外对宣传部的了解和信赖,发挥宣传部门的特色。活动前,负责人要有详细的书面形式计划及经费预算上报部长处审批,并送办公室备案;活动后,负责人及时主动做书面总结。

第二十九条 宣传部主要以奖惩为手段,鼓励先进,鞭策不足。对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干事经确认后,给予通报表扬,报院团委备案。